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华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创建文明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依照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金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实施办法(试行)》。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飘萍路399号,郑坚,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27981153@QQ.com。 意见征求时间自2023年6月20日至7月21日。 联系人:郑坚 联系电话:0579-82339603
金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实施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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