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2019年,我局会同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有效期3年。为继续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保障房屋委托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建房规〔2021〕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杭政办函〔2019〕101号),现拟决定对《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进行续期3年。现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期限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0日。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和建议向我局进行反映: 1.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联系电话:87019188,传真:0571-89830530; 2.通讯地址:杭州市浣纱路248号(邮编310006)617室 附件: 关于《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续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