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快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22日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现继续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8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时宁,联系电话(传真):0575-85154343,电子邮件:358570323@qq.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660号绍兴市司法局。 附件:关于加快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