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善婺城区生态环境,有效减少化肥使用量,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定额制实施,根据《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20〕10号)、《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婺城区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婺区政发〔202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下达婺城区财政补助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www.wuch.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20797535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潘奕旻 联系电话:0579-82363139 附件: 关于下达金华市婺城区财政补助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补助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