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项目节能量审核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我市项目节能量审核工作,市能源局起草并制定了《宁波市项目节能量审核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建议和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
  1、电子邮箱:nb_wang@126.com;
  2、传真:89382669;
  3、邮件: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115室;
  4、联系电话:89382673;联系人:王劭冰;
  5、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附件:

宁波市项目节能量审核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能源局    
2020年5月22日

 

征集部门: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5-22 截止日期: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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