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工程渣土(泥浆)处置流程,结合本市实际,拟将市渣土办设置从建设局调整到执法局,并对《诸暨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进行调整,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诸暨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5月19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毛建伟,联系电话:0575-89092687; 通信地址:诸暨市高湖东路77号410室; 附件: 1. 诸暨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 起草说明.docx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