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修订《诸暨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 意见的告示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工程渣土(泥浆)处置流程,结合本市实际,拟将市渣土办设置从建设局调整到执法局,并对《诸暨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进行调整,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诸暨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5月19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毛建伟,联系电话:0575-89092687;

通信地址:诸暨市高湖东路77号410室;

附件:

1.诸暨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起草说明.docx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

征集部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3-05-10 截止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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