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综合行政执法相关领域营商环境,鼓励和引导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审慎、合理、适当使用行政处罚手段,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组织起草了《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适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5月15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限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5539908;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云和县新建路191号;邮编:323600); 三、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至:343914292@qq.com
附件: 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适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适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征求意见稿).xlsx
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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