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优化土地要素合理配置,现将《天台县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发表意见。公示期限为2023年5月4日——5月1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反馈可邮寄至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西路111号,邮编:317200,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2.来电反馈到天台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范秋霞,联系电话:0576-89351776。 3.邮件反馈至天台县农业农村局,邮箱ttnjz@163.com。 附件:天台县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天台县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
天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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