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新修订公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价格和补偿费用,现公开征求意见。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电子邮箱:fgwjgc@163.com 2、传真:89183931 3、信件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 4、电话:89187795;联系人:张元琨。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13日 附件: 关于重新修订公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价格和补偿费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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