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2〕27号)、《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丽委办发〔2022〕29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实现生育水平适度提升,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云和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5月4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云和县卫生健康局老龄健康和家庭发展科。 联系人:李玉燕 联系电话:0578-5528122 邮寄地址:云和县元和街道城东路308号 邮 箱:415924003@qq.com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 特别说明: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公民生育权利保障,需要加快出台本政策,故缩短此次征求意见时间。 附件: 云和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wps 起草说明.doc
云和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