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省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卫发〔2021〕34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卫发〔202210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我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此稿予以公示,并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即2023324日起至202343日止。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实施意见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或来信反映,也可通过留言提出。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大道900号15号楼1001室;

联系科室:老龄健康科;

联系人;黄慧洁;联系电话:0577-88503985,344873386@qq.com;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324

        

附件:关于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


征集部门:瓯海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24 截止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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