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住宅装修活动中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关于加强我市住宅装修活动中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至4月13日。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乐清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物业科),联系人:缪振杰,联系方式:0577-62599669,电子邮箱:120217407@qq.com。 附件:《关于加强我市住宅装修活动中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4日 关于加强我市住宅装修活动中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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