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69号)精神,加强和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监督管理,我局起草了《杭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本文件从2023年2月13日至2月23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到:107444385@QQ.com. 联系人:龚敏辉,联系电话:89581974 附件:《杭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和援引依据标注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3日 结果反馈: 《杭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后,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23日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示(网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6071.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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