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关于《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东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67号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7办公室,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jhgsjdfj@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3年2月23日。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9-84988025

附件: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docx

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     

征集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02-13 截止日期: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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