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市财政局拟制的《关于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2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电子邮箱: xumr@zjnblss.gov.cn 联系电话:89298053,传真:89298051 联系地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邮编315042)养老保险处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附件: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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