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对象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协议》(示范文本)(浙民助〔2021〕196号)等系列文件精神,诸暨市民政局起草了《诸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诸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福利科周滔;电话:0575-87013676; 通信地址:诸暨市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515; 附件1:《诸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起草说明 诸暨市民政局 2023年2月7日 附件: 关于印发《诸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 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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