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各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起草工作,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5月19日前反馈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李雄勇,联系电话:0577-89660017,电子邮箱:505399022@qq.com。
附件:温州市区各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
关于《温州市区各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标准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区各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标准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5月7日-5月19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