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金政告【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牵头拟定了《金华市金东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单位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79号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498166040@qq.com。 3.登陆金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4.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9日。 联系人:陈璐 联系电话:0579-82176970
附件:金华市金东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征求意见稿)(1).xlsx 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