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浙自然资规〔2022〕4号)及参照《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瑞安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6日发布关于征求《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瑞安联络线工程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2月6日止,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在征求意见期间内,收到2位群众以网络邮件方式提出的意见。
二,意见处理
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