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公告

为科学合理确定2023年度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

一、征集范围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1.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 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 决定在本市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 需要政府决定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重大决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后勤等管理事项。

二、征集时间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5日。

三、反馈方式

本次建议征集由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汇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建议项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登录“中国·衢州”政府门户网站(www.qz.gov.cn)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页面进行填写;

(二)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建议;

(三)填写《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邮寄至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字样。

 

附件:2023年度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2023年度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docx


征集部门:衢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2-12-30 截止日期:202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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