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安委办起草了《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1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15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反馈。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恒利东4区26幢 电话:0575-82192597,0575-81280659 传真:0575-82191212 邮编:312300 附件:附件.docx 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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