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成,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4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处。
联系人:周慧慧,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577-88580285,电子邮箱:834467698@qq.com,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十八号楼608室。
附件: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关于《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4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委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