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0月18日-10月27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条,主要是关于第八条,有网民提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由政府为灵活就业人员进行1:1的配缴”。
二、意见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扩大住房公积金受益群体的重要体现。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可以在解决住房问题时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低存低贷”的政策福利。但是,政府为不同群体就业人员配缴住房公积金问题,涉及法律层面、力量支撑层面、社会公平层面等方方面面错综复杂的综合因素,因此该建议无法采纳。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