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民助〔2021〕131号)精神,结合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工作要求,市民政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510办公室,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42019550@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 联系人:叶雯婷 联系电话:82477397 金华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2日
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和旅游发展局: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民助〔2021〕131号)精神,结合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工作要求,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认定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放宽至2倍,调整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标准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自2022年 月 日起执行。 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 月 日 附件: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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