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我区拟制定《上虞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踊跃提出宝贵意见或者建议,所提意见或者建议可以通过书信或传真方式返给我们。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9月14日—9月22日。 书信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峰山南路1000号 综合执法局办公室,邮编:312300。(请在信封上注明“上虞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传真:0575-82191773 附件:上虞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办法.docx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