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要求,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代拟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8月26日; 二、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金哲 电话:0579-82103622 邮箱:2431536052@qq.com
附件: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代拟稿).docx
金华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xlsx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代拟稿)》于2022年8月17日在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xzzfj.jinhua.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8月26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陈旭兰 联系电话:82103630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