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千家万户,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关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了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提高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金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金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19楼1912办公室,潘嘉敏收,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15023230@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 联系人:潘嘉敏 联系电话:82064611
附件: 金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