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 市区2022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市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政办发202158)的规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起草了《关于调整市区2022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11号5楼 金华市民政局救助福利与养老服务

2.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22862854@qq.com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810日至2022820日。

 联系人:费凡  联系电话:82476859

附件《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2022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民政局

2022年8月9日


附件

 

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

调整市区2022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婺城区、金东区民政局(财政局),金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市儿童福利院   

    切实提高市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的规定,对市区2022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生活标准

市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341/调整至1578/

二、照料护理标准

市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继续执行1656/月、828/月、414/207/四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继续执行828/月、414/月、207/104/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从2022101开始执行。

 



附件:

起草说明.docx



征集部门:金华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8-10 截止日期:2022-08-20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