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成,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8月17日前反馈至温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金谧;
联系电话:0577-89985185;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299号温州市民政局1610室;
电子邮箱:294578515@qq.com;
附件:
1.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民政局
2022年8月8日
关于《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8月8日-8月17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