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浙东唐诗之路文化的保护利用,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绍兴市文广旅游局起草了《绍兴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并报送我局审核修改。经初步审核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8月1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2年7月1日-2022年8月1日。 联系电话:0575-88260373,传真:0575-85156501,电子邮件:sxsxzlf@163.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660号。 附件:绍兴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保护利用条例(征求意见稿).wps
绍兴市司法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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