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镇面貌、推进综合执法向城镇延伸,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了《关于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07月06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2年06月27日至2022年07月06日; 联系人:周香,联系电话:0575-89093989; 通信地址:诸暨市环城东路968号。
附件:1. 起草说明.docx 2. 《关于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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