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局拟定起草了《关于公布第四次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7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6月27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单位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单位,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联系人:应珂嘉,联系电话:0575-82509608,传真:0575-82509631。 通信地址:上虞区市民大道987号区行政中心7号楼。 附件: 关于公布第四次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 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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