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质资料管理,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根据国务院《地质资料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6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陈温清;电话:0577-88368211; 电子邮箱:584391237@qq.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5号。 附件: 1.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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