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磐安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22〕13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金政发〔2022〕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磐安县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磐安县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和《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磐安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海螺街35号(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axzhxzzfj@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 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0579-84959505 附件: 附件1:磐安县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磐安县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4:磐安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5: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起草说明.wps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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