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 《上虞区社区矫正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加强监督,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行〔2018〕33号)精神,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起草了《上虞区社区矫正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424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单位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单位,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2414-2022424

联系人:孟立标,联系电话:0575-82509628,传真:0575-82509631

通信地址:上虞区行政中心7号楼2、4楼(市民大道987号) 。


附件:

《上虞区社区矫正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

起草说明.docx

附件:

政策依据.docx

 

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

2022414


征集部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2-04-14 截止日期: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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