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9号公告)的有关规定,细化规范物业承接查验活动,市住保房管局起草了《杭州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28日,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和建议进行反映: 1.通过传真反映,传真:0571-87065096。
附件1: 《杭州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杭州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