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发改委关于《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应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各领域应急机制,规范应急项目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市级,制定了《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应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逾期视同无意见。

信函: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编:321017

传真:82469875        电子邮件:236294356@qq.com

联系人:雷亦洁        联系电话:0579-82469175

附件:《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应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金华市本级应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


征集部门: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04-27 截止日期: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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