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各领域应急机制,规范应急项目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市级,制定了《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应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逾期视同无意见。 信函: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编:321017 传真:82469875 电子邮件:236294356@qq.com 联系人:雷亦洁 联系电话:0579-82469175 附件:《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应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金华市本级应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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