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69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东区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67号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17办公室,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18120055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2年4月 30日。 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0579-82177800 附件: 关于对《金东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金东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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