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0〕7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的通知》(浙财预〔2021〕4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修编形成《温州市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3月11日前反馈至市财政局。
联系人:沈信建,联系电话:88160902;
电子邮箱:wzszysj@qq.com。
附件:
1.《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
2.《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编制说明.docx
温州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日
关于《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3月2日-3月11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