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我街道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建立镇(街)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的通知》,参照《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义政办发〔2015〕188号)的有关规定,我街道建立了《福田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从管理原则、任职条件及职责权利、日常运行规则、聘任关系的解除与聘期等方面对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解聘等事项进行规范。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188号福田司法所,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44919385@qq.com。 联系人:朱中锐 联系电话:0579-89979588 义乌市人民政府福田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3日
附件:福田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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