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78号),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绍兴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9日。 联系处室: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联系电话:85224803; 传真:85132691;电子邮箱:sxsfgwjgc@163.com 附件:关于绍兴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docx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