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行政许可标准》 等文件意见的函

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促进药品流通领域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省局起草了《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行政许可标准》《浙江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行政许可标准》(详见附件1)和《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换证和注销程序》(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1年11月18日前反馈有关意见建议word版(详见附件3)。


联系人:常辰;联系电话:0571-88903251。


附件:1.《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行政许可标准》《浙江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行政许可标准》.pdf

         2《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换证和注销程序》.pdf         3.反馈意见表.docx         4.《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新办、变更、换证、注销程序(试行)》起草说明.docx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征集部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0-18 截止日期: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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