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9月29日在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3448.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10月13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20439636@qq.com,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0579-8347221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