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0579-83472213,传真0579-83471317,

     电子邮箱:120439636@qq.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邮编:321017)。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征集部门: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发布日期: 2021-09-29 截止日期: 2021-10-13
关于《关于完善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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