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为加强对自动售药设备推广后的药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 全和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实际,制定《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9月23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23日。

 联系人:陈强翔,联系电话:0575-88627903,传真:0575-88615080,电子邮件:362625791@qq.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216号。

 附件: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部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9-14 截止日期: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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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第六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直营门店按照就近原则,可以在其注册地址附近10分钟健康服务圈范围内,设置1台离店自动售药机。该条针对零售连锁企业明显有偏向性,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单体零售药店不平等对待,...[展开]
提交人:李** 提交日期:2021-09-23 12:29:01
回复: 此条建议不予采纳。《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且自动售药机对企业的计算机系统要求较高,单体药店较难承担计算机系统改造升级工作。
回复人:绍兴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21-09-28 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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