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浙政发〔2021〕11号)精神,下达给我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30320立方米。为执行落实好全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批准公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9月18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8日 联系人:周佳儿,联系电话:0575-87913633 通信地址:诸暨市东二路53号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11室
附件: 1.起草说明.doc
2-1.《关于批准公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2-2.《关于批准公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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