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意见2条,未采纳,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宁波市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管理办法》反馈意见汇总表
序 号 | 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 情况 | 理由 |
1 | 慈溪 财政局 | 1.《办法》第三条对第三方机构人员的资质要求比较模糊,能否增加如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资质要求,以限制一些门槛很低的机构来投标。 | 不采纳 | 限定门槛不符合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 |
2 | 宁海 财政局 | 2.工作量法中评价组(评估组)主要工作人员的资质是否需要进一步明确? | 不采纳 | 《办法》第十条规定第三方机构应具备开展受托工作业务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而专业技术能力不宜用资质进行衡量和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