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缩小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差距,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我市拟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6月28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756765030@qq.com)方式反馈至市民政局。
联系人:李旭静,电话:89985085;传真号码:89993698;邮箱:756765030@qq.com;地址:温州大道2299号1807室。
附件: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温州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7日
关于《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我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6月17日-6月28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