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各业不断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提质增效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69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67号质量与标准计量科,邮编:321015。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8120055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联系人:曹金福 联系电话:0579-82177800 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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