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2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金义新区(金东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1年修订)》。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东区人民政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379号,邮编:32100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 联系人:王文建 联系电话:82192160 金华市金东区经济商务局 2021年4月9日 附件:
金义新区(金东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1修订)
关于对《金义新区(金东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1年修订)》(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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