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制度,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已将修改《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列入立法工作计划。为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现将修改草案予以公布,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21年5月1日前反馈至杭州市司法局。
通信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
邮编:310026
传真:85256500
杭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日
附件: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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